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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6]199号
颁布时间:2006-07-28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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