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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2004年度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5]193号
颁布时间:2005-06-24
2005年6月24日 渝地税发[2005]19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2004年度广告收入和有 线收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92号)转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2004年度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 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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