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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5]131号颁布时间:2005-04-30

     2005年4月30日 渝地税发[2005]13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 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 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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