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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享受模具产品增值税政策企业名单的通知
渝国税函[2004]623号
颁布时间:2004-11-25
2004年11月25日 渝国税函[2004]62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享受模具产品增值税政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函 [2004]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关于调整享受模具产品增值税政策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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