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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4]203号
颁布时间:2004-08-01
2004年8月1日 渝地税发[2004]20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的通知》(财税[2004]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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