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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渝国税发[2003]125号颁布时间:2003-07-04

     2003年7月4日 渝国税发[2003]12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 防止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72号)转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 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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