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庆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渝国税函[2003]540号
颁布时间:2003-07-28
2003年7月28日 渝国税函[2003]54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03]7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3)
上一篇: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有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前扣除问题的复函
下一篇: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