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庆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国税发[2003]87号颁布时间:2003-05-14

     2003年5月14日 渝国税发[2003]8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 局第4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 结合市局制定下发的具体实施意见,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附件: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