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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

渝国税函[2003]536号颁布时间:2003-07-28

     2003年7月28日 渝国税函[2003]53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 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函[2003]817号)转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 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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