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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
渝国税函[2003]379号
颁布时间:2003-06-20
2003年6月20日 渝国税函[2003]37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 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函[2003]50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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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江北区等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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