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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辽宁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
渝国税函[2003]215号
颁布时间:2003-04-28
2003年4月28日 渝国税函[2003]21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辽宁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 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标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函[2003]324号)转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辽宁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 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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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工作中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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