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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
渝国税发[2003]69号
颁布时间:2003-04-18
2003年4月18日 渝国税发[2003]6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 现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令二00三年第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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