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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文本并生效执行的通知

渝国税发[2004]39号颁布时间:2004-02-13

     2004年2月13日 渝国税发[2004]3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 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文本并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54号)转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 止偷漏税的安排》文本并生效执行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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