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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电信业务所发生的坏账损失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渝国税函[2004]66号颁布时间:2004-02-13

     2004年2月13日 渝国税函[2004]6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电信业务所发生的坏账损失税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电信业务所发生的坏账损失税务处理问题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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