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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4]52号
颁布时间:2004-02-24
2004年2月24日 渝地税发[2004]5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 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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