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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3]182号
颁布时间:2003-07-21
2003年7月21日 渝地税发[2003]18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3]1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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