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四川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成都航发工具装备公司2006年度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成国税审[2007]021号
颁布时间:2007-04-29
成华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成都航发工具装备公司2006年度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成华国税发[2007]52号)收悉。经审核,该企业申请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5910886.55元,其中存货5827001.07元,坏账损失83885.48元,符合《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规定,同意该企业2006年度税前扣除财产损失5910886.55元。
此复。
上一篇: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巴士公交有限公司和成都市温江区长兴运业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下一篇: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成都目缘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