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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前置审批条件的通知

成地税函[2005]111号颁布时间:2005-05-12

     2005年5月12日 成地税函[2005]111号 各区(市)县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前置审批条件的 通知》(国税发[2005]2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原《成都市地方 税务局转发关于使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地税函发 [1998]165号)中关于领购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前置审批条件的规 定停止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前置审批条件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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