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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成地税函[2004]266号颁布时间:2004-08-27

     2004年8月27日 成地税函[2004]266号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120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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