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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川国税函[2003]247号
颁布时间:2003-11-14
2003年11月14日 川国税函[2003]247号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省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 03]5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电子信息采集软件的培训工作,对不会下载和操作使用该软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帮助解决,确保电子信息采集质量。 二、为了便于各地征询“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的有关情况,请各市、州国税局 向省局有关处室人员咨询和报告有关情况: (一)有关增值税税收政策问题和稽核比对问题 流转税管理一处 李娅琼 86530422 段齐继 86530420 (二)有关纳税申报问题 征管处 寇 伦 86530709 刘红曦 86530709 (三)有关信息技术支持问题 信息中心 李 耿 86530217 李进军 865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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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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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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