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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川国税函[2003]247号颁布时间:2003-11-14

     2003年11月14日 川国税函[2003]247号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省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 03]5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电子信息采集软件的培训工作,对不会下载和操作使用该软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帮助解决,确保电子信息采集质量。   二、为了便于各地征询“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的有关情况,请各市、州国税局 向省局有关处室人员咨询和报告有关情况:   (一)有关增值税税收政策问题和稽核比对问题 流转税管理一处   李娅琼  86530422  段齐继  86530420   (二)有关纳税申报问题  征管处   寇 伦  86530709  刘红曦  86530709   (三)有关信息技术支持问题  信息中心   李 耿  86530217  李进军  865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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