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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发票管理的通知

成地税函发[1998]35号颁布时间:1998-03-18

     1998年3月18日 成地税函发[1998]35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运输发票的管理,有效地遏制和制裁发票违法行为,维 护市场经济秩序,堵塞税收漏洞,根据川地税[1995]071号文件精神,结合 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依照执行。   一、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发票的印刷、销售渠道   从1998年5月1日起,交通运输发票统一由地方税务机关印制、销售和代开。 各县(市)地税局征管的纳税人所使用的运输发票,由当地地税局审批印制,设点销 售和代开;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地税局征管的纳税人所使用的 运输发票,由各区地税局提出印制申请,报市局审批印制,各局设点销售、代开3市 局各分局征管的纳税人所使用的运输发票,由市局统一印制;设窗口销售和代开。   二、此次规范的发票种类及适用范围   1.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  供从事联运业务的单位使用   2.四川省水路货物运单   供从事水路运输业务的单位使用   3.公路运输货票        供从事道路货运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4.公路运输零担货票      供从事道路零担货运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5.公路运输服务发票      供从事道路运输服务的租赁、仓储、包装业                   务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6.搬运装卸发票        供从事装卸、搬运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7.搬运装卸定额发票      供从事装卸、搬运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8.三轮车定额发票       供从事三轮车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9.出租车定额发票       供从事出租车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10.公共汽车定额发票     供从事公共汽车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11.公路汽车客票       供车站售票窗口,乘务员随车售票使用   12.道路客运旅游定额发票   供专线旅游客运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13.目前行业主管单位代管的发票   (1)汽车租赁业发票      供公交、旅游、出租等公司的个体客运户对                   外出租车、包车使用   (2)冲洗定额发票       供从事洗车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三、发票的配售方法   依法办理《地方税务登记证》或《注册地方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和个人,凭经主 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发并签章的《普通发票准购证》领购发票。   1.在配售发票时,对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一律采 取按月审批、限量供应,验旧购新的方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用票单位和个人使用 后已查验认可的发票,采用打子孔或加盖“发票已查验”章的办法(样章附后)。   2.对帐制不健全、临时营运(六个月以内)的运输业户,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设定的窗口(发票代开点)代开发票,实行开票征税的源泉控管办法。即经营者提供 发生运输业务的书面证明,由主管地税局设定的窗口(代开点)按营运收入代开发票, 同时计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   3.对非营运者取得一次性营运收入和未持地税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 证明单”跨地区开展运输业务的,五成区内(含高新区)由市地税局委托市咨询事务 所直属分所代开发票并计征税款;其他区(市)县内由当地主管地方税务局确定的代 开窗口(点)代开发票,计征税款。   4.个别财国制度健全,管理和业务较为特殊的大中型企业,因月用票量大,又 需冠以企业名称或使用计算机无碳压感发票的,如:出租汽车、三轮车、公路客票和 公共汽车定额外负担发票暂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印制申请,由地税机关审批, 指定发票印刷厂印制印毕竣工后,主管地税机关可运用代管、按月核发的办法;也可 由企业自行保管,但必须从严管理,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收回并取消申印资格。   5.对代开点所使用的发票,实行“以票管税,按月审批配售,缴旧换新”的办 法。   四、使用运输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健全发票领、用、存、销制度,确定 专人,负责发票的领购、发放、真开和保管工作;设置专柜或专库储存发票。每季纳 税申报期内须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填报“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领、用、存结报 表”,与税款申报的主要指标形成勾稽关系,实行同步报验审核,管税管票一体化。   五、凡从事交通运输业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均须使用地方税务局监制的运输发票。 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各局一定要加大日常检查和重点稽查的力度,强化税收征管,在 检查中,把查票与查帐相结合;查税与查票相结合,一经查出使用未经地方税务局监 章、印制的发票,必须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私自印制, 倒买倒卖发票等不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处罚有办;对重大案件要公开曝光,以儆效 尤。   六、交通运输发票的管理方式沿袭了多年,为了适应征管改革的需要,在管理模 式的转换期间,各局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对外加大宣传力度,取得政府 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理解和配合;对内要认真组织大家学习,群策群力,抓紧做好实 施前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一方面做好征管户、税源,发票使用的摸底调查,清理收回 交宇航局部门原库存发票,清理出租车,公路客运等发票;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交通 运输业税收征管办法,着手抓好交通运输发票的印制、配售管理等工作,务必在4月 底以前完成交接工作。在运行中,各局要总结经验,及时分析、有条件的单位可依托 计算机管理的手段、使交通运输业的税收征管有计划、有步骤地走上正轨。 附:1.“发票已查验”样章(略)   2.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收入结算凭证)结报表(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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