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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易代开”系统快速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6号颁布时间:2016-12-01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开发了“易代开”系统,辅助纳税人快速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将纳税人使用“易代开”系统代开发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易代开”系统介绍
  海南省国税局易代开系统是辅助纳税人和办税服务厅快速办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系统。包含纳税人使用的手机微信端和电脑网页端,以及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办理代开发票业务使用的税务端。
  纳税人利用手机微信公众号 “海南国税”或电脑“海南省国税局易代开”网站快速填写代开信息,向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出示手机微信中的代开二维码或打印的申报单,由工作人员扫描二维码获取代开发票申请信息,快速办理代开发票业务。
  二、“易代开”系统简易操作流程
  (一)手机微信填写方式
  1.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 “海南国税”;
  2.进入“纳税服务” -> “代开发票”, 填写代开信息;
  3.到办税服务厅出示手机微信中的代开二维码,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扫描二维码,打印《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交纳税人签名;
  4.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费;
  5.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二)电脑网页填写方式
  1.电脑浏览器登录“海南省国税局易代开” 网站(http://www.ce12366.com/hndk);
  2.利用手机微信“扫一扫”,扫码登录;
  3.填写代开信息,打印《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4.到办税服务厅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扫描二维码,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费;
  5.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三、“易代开”系统推广时间及使用范围
  我省自2016年11月起在全省各市县国税局、地税局同时推行“易代开”系统。推行范围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代开发票信息的填写方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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