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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威马逊”台风后抗险救灾抢修代开普通发票问题的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颁布时间:2014-09-22

  2014年第九号超强台风“威马逊”猛烈袭击海南,给我省电力等设施造成了巨大破坏,现就“威马逊”台风后抗险救灾抢修代开普通发票问题公告如下:

  在抗风救灾(限于“威马逊”台风)中租赁当地的挖掘机、装卸机、汽车等机械设备符合《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代开普通发票的公告》(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中除代开金额限制外的代开条件并且同时符合如下两个条件的,收款方在20141031日前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并不受金额的限制:

  (一)抗险救灾单位能提供资料证明业务真实发生;

  (二)业务发生在抗风救灾期间(20147192014103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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