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海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颁布时间:2014-06-18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56号)精神,扩大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基层税务机关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认真落实好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要求,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现将第一批取消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等3个涉税文书报表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

  2.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申请表

  3.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资格申请表

 

下载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