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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财税〔2014〕7号颁布时间:2014-07-21
广西华侨爱心基金会:
你会报来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规定的条件,同意确认你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