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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2]154号
颁布时间:2002-03-27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区地税系统200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地税发[2002]147号)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文中要求报送的工作总结、三个统计表及三个专题报告,请各地市地方税务局于8月30日前报送区局整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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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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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所得税退库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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