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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1970-01-01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自今年12月1日起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具体包括车用和航空汽油、航空煤油、柴油。 行业人士认为,成品油出口退税率下调,短期内可能会压缩成品油出口利润空间,影响部分企业出口的积极性;长期将加速国内落后炼油产能淘汰整合,行业格局有望进一步优化。